安青网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块发布了题为《学院强制学生实习》的内容:
安徽**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强制学生四个企业里面选择一个实习,这些企业均为流水线型操作,跟专业没有什么关系,而且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不符合教育部2019年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里面的工作时间和其他条例。已经有许多同学因忍受不了流水线工作而从厂里离开,而且部分同学在高强度的工作中有受伤,但是学校依旧不允许同学们自主实习,只可以在指定的厂里实习,如果不去指定的厂里完成实习,该门成绩没有,延毕或者不发毕业证,同学们意见较大,学校不给处理,如果继续下去可能会引起不良冲突。恳请领导可以解决学校强制学生去指定企业实习的规定,让学生可以自主实习。非常感谢。
对此,安徽省教育厅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有关规定,该校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自主实习两种方式,学生可自行选择。该校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遴选了5家校企合作单位供学生自由选择,经学生与企业面试双向选择后达成实习意向。该校学生毕业实习成绩采取考查方式,记入学生档案。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须重修毕业实习课程,未重修或重修仍不及格者,按学校实习成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省教育厅将督促该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加强与实习企业沟通合作,积极回应学生关切,确保学生合法权益。
(本网记者 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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