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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租车不还转售牟利

2020-04-20 10:17:29   来源:合肥晚报

签订租赁协议租来汽车后,“老赖”既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也未将车辆归还,还私自转售他人牟利。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千里之外的湖南省浏阳市,在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全力配合下,成功将申请执行人名下车辆追回,并现场完成交接。 “老赖”租车不还还转售他人 原来, 2017年5月18日,市民孟某与合肥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将其名下车辆租赁给被告使用。未成想,自同年9月始,该公司一直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也未将车辆归还,后孟某多次讨要,该公司寻找各种理由拒绝,双方也因此产生矛盾。 孟某无奈之下,提起诉讼,经判决,被执行人十日内归还申请执行人车辆并给付租金,然该公司却借故推脱,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崔明通过工商信息系统查询,发现该汽车服务公司已被吊销,名下无其他财产。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早已将孟某的车辆出售给第三人。虽然车辆登记仍在孟某名下,但是执行线索就此断了,也不知道车在哪,无法对车进行处置。 由于申请执行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两地法院通力协作成功执法 就在执行法官一筹莫展之际,申请执行人打来电话称,自己的手机收到车辆的违章短信,发现该车辆在湖南省浏阳市境内,后通过保险公司调取保险记录,获悉第三人李某正使用该车辆。 看见案情“峰回路转”之后迎来“柳暗花明”,为避免夜长梦多,再出变故,崔明与执行局干警顾不上疫情防控的特殊期,连夜驱车奔赴千里之外湖南省浏阳市。考虑异地执行的复杂问题,次日一早他们就直奔浏阳市人民法院,与当地法院执行局领导沟通情况,该院立即调配4名执行干警配合执行。随后,根据孟某提供的线索,很快锁定车辆。执行中,在向第三人李某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因方言沟通不畅,再加上李某亲属们的阻挠哄闹,现场一时陷入僵持。见状,浏阳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上前配合沟通,了解到该汽车服务公司当初以低价将车卖给第三人李某,车辆虽然无法过户,但李某仍未抵抗住价格的诱惑。最后,通过两地法院明理释法,相互协作,李某意识到错误,终于将车辆交出。至此,一场跨省千里执行,在兄弟法院配合下圆满完成。

柯畅 合肥晚报ZAKER合肥 记者 陈强

    责任编辑: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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