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高某某失火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我市首例公益林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9年3月,被告人高某某在祭祀时,燃烧的香纸将周围茅草点燃,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国家林业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过火侧柏林属于市级公益林,过火面积为64.1亩,被烧死的侧柏树共计3489株。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第二检察部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进行了立案审查。2019年11月,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安庆梅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家到现场开展评估。评估结果认为,被高某某引发的火灾事件造成公益林(侧柏林)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固碳释氧、水土保持、改变恶劣地质条件等功能均丧失,植物群落呈现退化演变,物种多样性下降,景观格局发生改变。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意见书,高某某失火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折合人民币100986.35元,同时需补种2023株侧柏林苗,支付管护和监理验收费用3万元整,支付评估费用2万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杜集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高某某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还应承担相应的修复生态环境费用等民事处罚。
庭审现场,杜集区人民法院根据本案的事实与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当庭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失火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补种2023株侧柏林苗,并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费用合计150986.35元。同时,被告人需就失火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申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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