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新闻门户网站 安徽青年报官方网站 安徽省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安青网>安徽网事 >正文

在合肥,严重失信者五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2019-11-08 10:13:45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据市场星报 为规范住房保障相关主体信用行为,市场星报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合肥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已正式公示,从即日起至11月18日向社会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hfzfbz@sina.com或寄送邮件至合肥市宿州路252号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处,并注明“《合肥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提出建议。

该《办法》中规定,个人的失信行为包括,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当年度未主动申报;不配合资格审核、入户回访、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房屋结构及配套设施用途;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骗取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无正当理由连续未在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内居住;无正当理由连续不缴纳或者少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费用;转租、转借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内从事违法或危害公共安全活动;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逾期拒不退出或拒不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续租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内影响其它住户正常居住行为;故意损坏保障性住房小区电梯、消防、单元门、小区景观等配套设施;盗窃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财物的;承租期内,经相关部门核实有偷窃水、电、燃气等行为。

据了解,《办法》对失信行为共分为轻微、中等、严重3个级别。其中,对信用评价为严重失信的个人,自记入信用档案之日起5年内将不受理其在合肥市市区范围内住房保障申请;在其享受住房保障期间将其列为重点核查或监督检查对象;将其失信信用信息提交合肥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 唐朝)

    责任编辑:杜宇

    今日古诗词
    免责声明: 网站内所有新闻页面未标有来源:“安青网-安徽青年报”或“安青网”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安青网联系。转载稿件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