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按照“政府引导、股权多元、集体控股、能人经营、社员监督、市场运作”的方式,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组建立村级供销社,借此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决胜脱贫攻坚。
在村级供销社组建中,桐城市财政对每村配套35万元作为股权投入到村级供销社,村级以现有资金、资产、资源或“三变”改革后经评估认可的有效集体资产入股村级供销社,带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养殖大户等入股经营。村级供销社的职能是为区域内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小农户、贫困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保障村集体稳定收入来源,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探索构建农村集中住宅区物业管理、垃圾清运、废旧资源回收等机制,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构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承接村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绿化维护及劳务外包服务等,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特色农业和绿色农业,助推乡村振兴。
目前,桐城市已组建新型基层供销社12家,其中村级社6家,吕亭镇新店村、范岗镇樟枫村已跻身全省供销社系统示范村级供销社行列。
(通讯员 潘月琴 吴山峻)
责任编辑:刘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