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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业主私自改建地下室 邻居担心安全无保证

2018-04-20 15:56:23   来源:皖江晚报

不少市民都知道小区居民楼外观是不能随意改造的,于是就有人把主意打在了看不见的地下。最近,家住绿洲茗苑小区一楼的一些业主就使出了“妙招”,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一窝蜂地开始改建地下室,他们的这一做法,吓坏了不少住在楼上的邻居。而为了解决此事,楼上业主投诉多次,但一直没有结果。

投诉:小区一楼业主偷偷“扩建”地下室

4月18日上午,家住绿洲茗苑小区的一位业主向本报热线15505551890反映称,他们小区共有40栋居民楼和附属楼,其中30多栋是低层住宅,4栋是高层住宅。有近半住在低层住宅一楼的业主私自改建地下室。

“据我了解,有不少业主都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且存在野蛮施工,个别业主在改造自家地下室时,不仅将小区绿化损毁,甚至还将埋在地下的燃气管道和地基横梁挖出。”该业主表示,他们小区私自改建地下室的事情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现了,相关部门曾组织过强拆,但后来,一些业主见风声已过,又一窝蜂地开始私自改建地下室,“近段时间,这股‘违建风’越刮越猛,动作快的已经全部完工了,还有紧随其后的业主正在大张旗鼓的‘挖地三尺’。”

该业主称,这些已经改造完毕的“地下室”,有的被当作杂物间,有的被当作厨房,有的也住人。“我们向小区物业公司、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反映过多次,但迟迟没有结果,至今,仍有不少一楼业主还在若无其事的施工。这样下去,小区其他一楼业主都会看样学样,大家都把地基挖空了,这样改造房屋既不合理也很不安全。”

探访:有不少地下室已改造完毕,还有不少正在改造

4月18日14时许,记者来到绿洲茗苑小区。绕该小区巡查一圈后记者发现,该小区一些低层住宅的一楼地下室确实有不少已被改造完毕。其中,该小区32栋、17栋、13栋居民楼的一些地下室里,仍有装修工人在现场施工。

记者在现场还看到,该小区有不少居民楼前的绿化带被损毁,门前都堆放着从房间里挖出来的泥土,一些装修材料也随意堆放在小区里,现场一片狼藉。此外,该小区24栋东侧一户人家也在改造地下室,但不知因何原因已停工,现场没有看到工人施工。但紧邻该住户家的外墙东侧和北侧墙根底下已被挖出一条宽约40厘米、深约60厘米的“壕沟”,原先埋在地下的燃气管道,如今已暴露在外。

记者还注意到,该小区绝大部分已改造完毕的地下室和正在施工的地下室均向地下挖了七八十厘米左右的深度。

“他们胆子太大了。这么大的工程,真的让楼上的业主很害怕。”该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小区一些一楼业主,除了挖地下室外,还将门口的公共绿化带占为己有,不仅有人在自家房前的绿化带中种花种菜,甚至直接将原先绿化带铲掉,直接修成连接自家地下室的硬化路面。“占用公共地方还算‘小事’,挖地下室直接影响到楼体的安全。”该业主称,有的业主不仅把回填层的钢筋剪掉,甚至还把房梁给挖出来了。”

采访中,该小区不少业主表示,真正让他们害怕的是,如今小区内不少居住在一楼的业主都开始效仿,准备开挖地下室。

回应:小区众多一楼业主改建地下室,事出有因

随后,记者就相关问题先后采访了负责管理该小区的澜兴物业公司负责人以及该小区所在的绿洲花园社区负责人和塘西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

澜兴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一直在跟进此事,之前也曾给涉嫌违建的业主下过整改通知。为此,还专门与小区所在绿洲花园社区、塘西街道等部门沟通过,“据我了解,为了更好地解决此事,塘西街道还曾专门向花山区相关部门作过汇报。”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小区一楼业主改建地下室一事之所以得不到有效遏制,事出有因,“这些居民楼地势都比较低,设计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再加上小区内还有一条水系,遇上下大雨,不少地下室都会被淹,尤其是2016年的那场水灾更是给一些一楼业主造成了很大损失。”该负责人称,前期,一些一楼业主在改造地下室时,相关部门曾到现场制止过,并强拆过部分违章建筑,但后来,一些业主提出:若不改建,地下室会被淹。一些业主再次改造时,相关部门到现场查看后,默认了业主的说法,并没有再次制止。“我们要求改建地下室的业主不能侵占公共空间,也尽可能地不要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同时也要求各涉事业主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小区绿化原貌。”

绿洲花园社区负责人和塘西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都证实了澜兴物业公司负责人的说法。绿洲花园社区负责人称,该小区一楼业主改建地下室主要是为了方便排水。

对于业主反映有部分一楼业主野蛮施工的问题,三家单位负责人均表示,将立即安排人员前往实地查看,勒令涉事业主在限期内自行整改,尽快恢复建筑原貌。

律师:其他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4月19日下午,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葛善俊律师。葛善俊表示,所有小区的住宅面积在开发商出售前就已规划确定并备案,在未经规划部门审批以及设计部门勘测设计下,业主私自扩建地下室,涉嫌违法搭建,侵犯了业主的共有面积和其他业主的公共利益。

“根据《物权法》相关条规,地下室以下空间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条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擅自改建地下室的行为涉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属于违法行为。”葛善俊提醒,业主私自扩建地下室的行为,如果不在规划审批许可范围内属于违建,被查处将有可能面临拆除。同时,葛善俊也表示,相关楼栋其他业主都可以自身利益受到侵害为由,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文图/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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