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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骨神手”李今朝涉嫌治死患者并抛尸案昨日庭审

2015-05-15 09:23:17   来源:市场星报

“杀人犯,杀人偿命......” 一名女子愤怒的喊声打断了庭审,紧接着女子身旁的旁听人员也陆续发出“杀人犯、不配当医生、不得好死......”等激烈言语。这一幕发生在5月14日上午“医师李今朝涉嫌治死患者并抛尸”的庭审现场。

因此案备受关注,吸引了百余名旁听人员前来听审。法庭上,被告人李今朝辩护人认为,被害人死因不明,检方指控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

现场

庭审现场 来了近百人旁听

5月14日上午9点30分,距离开庭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法庭门口就围满了人。

10点左右,正式开庭。庭审现场来了近百名旁听。被告人李今朝被法警押入法庭。现年57岁的李今朝,身高1.75米左右,头发花白,手中握着一叠A4纸。

“杀人犯、杀人偿命......”李今朝刚进入法庭不久,一名女子愤怒的喊声打断了庭审,紧接着女子身旁的亲属也陆续发出“杀人犯、不配当医生、不得好死......”等激烈言语。在法官的劝导和法警的控制下,庭审纪律才得以恢复。

“我从医40多年,为保声誉不敢报警”

“不属实。”李今朝一开口便否认了检方的指控。

他说,去年3月31日是刘某第三次接受治疗,期间,刘某像前两次一样接受注射“脉络宁注射液”。不久,刘某瞬间失去意识,抽搐几下,其进行及时抢救后确认刘某已经死亡。

李今朝称,当时他很慌,想想自己从医40多年,为保护自己的声誉,不敢拨打110,更加害怕刘某的家人到门诊来闹。

去年3月31日下午4点30分左右,他开车出去寻找埋尸的地方,后在蜀山区南岗镇一工地发现一大坑。

当晚10点左右,李今朝用自己的保时捷卡宴座驾将刘某带离诊所,掩埋在此前寻找好的埋尸地点,去年5月9日,李今朝被警方抓获归案。

死者八旬父亲对峙被告人

庭审现场,听到李今朝的现场陈述,刘某妻子难掩愤怒,她站起身发问道:“一般需要抢救40分钟才能确定是否死亡,你怎么就用了5分钟抢救?诊所旁边就是医院,你为什么不打120?......”对于刘某妻子的连番发问,李今朝没有回答。

随后,刘某父亲也站起身,用颤抖的手指向李今朝发问:“你明明把我儿子埋掉了,为何还要假惺惺帮我一起找儿子?”面对发问,李今朝一言不发。

焦点

A 被害人死因定性?

辩方:所有鉴定皆无法确定死因

“所有鉴定皆无法确定刘某的死因。”辩护人表示,刘某的死因尚未确定,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名显然不成立。对此,李今朝也进行了阐述,他说,死者刘某从事代驾工作,早在刘某第二次就诊时,便发现刘某长期疲劳,所以刘某的死亡应该是长期疲劳导致猝死,或者为心肌梗塞致死,与自己无因果关系。

控方:排除多种死因仅检测出“注射液”成分

经鉴定,排除了死者刘某多种常见死因,包括中毒导致死亡、窒息导致死亡、机械性损伤直接导致死亡等。但从死者李某脊髓、注射部位肌肉中均检出肉桂酸等成分,也就是“脉络宁注射液”成分。

期间,公诉人当庭播放了案发当日刘某驾车就诊及李今朝驾车离开的视频。公诉人指出,从视频中看出,刘某独自一人开车,拿着病历,行动自如,并非如李今朝所说的身体疲劳。

B 肌肉注射是否违规?

辩方:药品正规途径购买未出现不良反应患者

“脉络宁注射液”采购自南京某正规医药公司,国内众多医生使用过,反映效果较好,且刘某前两次注射均无异常。同时,药品的说明书上并未写明不准肌肉注射。

控方:违反药品规定,存在错误治疗

药品说明书上明确写着静脉注射,被告人违反“脉络宁注射液”临床治疗使用规定,在诊所无菌室采用肌肉注射方法向刘某颈部大椎穴附近注射10毫升“脉络宁注射液”,致刘某发生呕吐等药物反应,在诊所无急诊设备情况下,独自一人对刘某简单施救后推断其死亡。

C 是否及时、正确地进行过抢救?

辩方:心脏复苏5分钟并喂服救心丸

发现刘某失去意识,被告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对其心脏复苏5分钟,推断无生还迹象后放弃治疗。

庭审中,李今朝也声称自己全力进行过抢救。“我曾在其口中放救心丸,但他已不能吞咽。”李说,突发情况后的4分钟,是抢救的黄金时间,他对着刘某心脏复苏5分钟后,推断刘某不行了。

控方:诊所无抢救设备被告人未有效救治

无菌室内没有心脏脉搏器、血压仪,被告人如何确定刘某死亡?被告人发现刘某失去意识,未正确履行救治义务,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治措施,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案发后又隐瞒并抛弃尸体,毁灭相关罪证,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声音

被告人:“我是医生,不是神仙!”

“我是医生,不是神仙,没有回天之术,说我故意伤害刘某,没有任何道理,确认刘某死亡,感到很害怕,我进行了极力抢救,但没有任何作用,对刘某家人造成的伤害进行道歉。”

李今朝略带忏悔地说道,他错在不该抛尸,但刘某的死与自己无关,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

辩护人:“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

被告人擅自处理、掩埋他人尸体,该行为违反了作为一名职业医师的操守,但是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起诉书中,对刘某的死亡原因并未查明,故检方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公诉人:被告人违反临床规定

被告人李今朝在没有任何仪器鉴定的情况下,推断他人死亡并不科学,应由相关机构鉴定后,才能宣布他人死亡。本案中,李今朝明知违规使用临床规定,又不加以防范来避免这种结果发生,在结果发生后又没有履行义务,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发生。公诉机关认为,检方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话

公诉人:发现刘某失去意识,你做了什么?

被告人:我当时就想着“别出事”,脑海里就两个字“抢救”。

公诉人:在没有仪器的情况下,你如何确认刘某已死亡?

被告人:凭借着我40多年的临床经验,脉搏可以用手摸,心跳可以听......

公诉人:2014年4月1日,警方调查时你怎么说的?

被告人:我撒谎了,因为害怕。没几天,我叫来儿子女婿把硬盘销毁了。

    责任编辑: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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