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辛县春店镇派出所接警,辖区内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民警第一时间将伤鸟带回,同时联系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经确认为“领角鸮”幼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鸟撞击玻璃,右眼和翅膀受伤,不能正常活动,工作人员随即展开初步救治,后送至阜阳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进一步治疗。
领角鸮又俗称为猫头鹰,是鸮形目鸱鸮科角鸮属的猫头鹰。体长约24cm的小型猫头鹰。上体灰褐色或沙褐色,杂有暗色虫囊状斑块和黑色羽干纹;耳羽簇明显,后颈基部有乳白色领环;腿部皮黄,并具黑色条纹。虹膜红褐色,嘴及脚污黄色。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呼吁大家:春、夏季鸟兽活动频繁,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不投喂、不接触;如遇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物种,不要自行放生,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剑豪
责任编辑: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