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强化校园安全社会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校园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发挥“吹哨人”制度和投诉举报奖励制度优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建立校园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举报范围:学校的校舍、消防、用电、用水、交通、饮食、治安、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及公众聚集场所等方面,严重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举报方式: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举报。举报人可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举报。
奖励标准:经核查属实后,每次奖励50元话费。多人举报同一安全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实行校园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所举报的内容应详细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秩序。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 5125119 邮箱:bzjyjaqk@163.com
谯城区教育局5523118 邮箱:qcqajb@163.com
涡阳县教育局7352525 7214254邮箱:gyjaqfzg@163.com
蒙城县教育局7623068 邮箱:cjyaqb@163.com
利辛县教育局8812576 邮箱:lxxjyjaqb@163.com
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5996259 邮箱:gxjyaqb1@163.com。
记者:曾莹莹
责任编辑:沈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