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黑财清底”工作成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近日,怀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为期三天的“黑财清底”集中执行行动。
1月12日上午,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40余名干警兵分八路分别前往合肥、池州、六安及安庆各区县,对“6·22”套路贷案件中拒不退还犯罪本金的64名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集中执行首日,第七执行小组来到潜山市水吼镇,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徐某某取得联系,在执行干警释明来意,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后,徐某某表示愿意协助法院履行执行义务,随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将执行款13789元汇缴至法院账户,为集中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博得“头彩”。
三天来,八个执行小组辗转上千公里,不分昼夜深入到各地乡镇村寻找被执行人。截至1月14日18时,共执行到位123463.61元,20余名被执行人承诺分期支付。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谢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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