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新闻门户网站 安徽青年报官方网站 安徽省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安青网>安徽网事 >正文

《阜阳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今起施行

2020-12-01 15:50:27   来源:阜阳日报

《阜阳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0条,施行后将对加强我市城镇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的经营和使用、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燃气管理立法的必要性近年来,我市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19年底,城市天然气管道总长度2030.85公里,储气能力66.86万立方米,用气户数达到45.37万户,燃气用户总人口191.26万人,用气普及率达到84.02%。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燃气行业面临着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者责任不清,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有所增多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城镇燃气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条例》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相应机制,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发生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燃气经营企业需取得许可证在燃气经营与服务方面,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县(市、区)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期限和燃气种类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另外,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车用加气站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用户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设置燃气用户联系、咨询和抢修抢险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抢修抢险电话应当有专人24小时值班。

暂停供气提前48小时公告因施工、检修等原因确需对用户进行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燃气用户并公告;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通知燃气用户并报告燃气管理部门。引起停止供气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尽快恢复供气,恢复供气前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用户,恢复供气应当在8时至20时之间进行。

对用户设施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在安全保障方面,瓶装燃气实行配送经营,完善送气服务网络,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送气服务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培训;配送车辆应当设有明显的燃气警示标志。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对燃气用户设施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处理;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告,不听劝告的,应当向燃气管理、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禁止擅自改装拆除燃气设施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盗用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餐饮店不得使用气液两项瓶装燃气鼓励餐饮场所使用管道燃气,不得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高层建筑内、人员密集的场所用餐区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不得使用气液两项瓶装燃气,不得违规使用瓶组供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记者 杨静文 通讯员 储晓敏 文 戴斐 摄

    责任编辑:刘鸣

    今日古诗词
    免责声明: 网站内所有新闻页面未标有来源:“安青网-安徽青年报”或“安青网”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安青网联系。转载稿件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