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组织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了相关单位及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
承办检察官启动听证流程,各位听证员一致认为:在长江禁渔期内使用电捕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是非常恶劣的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行为,当事人必须要为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对于该院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评估专家意见书予以认可,当事人需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用以恢复该区域的生态损害。
当事人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愿意主动缴纳赔偿金及鉴定评估费用,并当场表态以后会认真遵守长江禁渔期的相关规定。
(通讯员 余夏 记者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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