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行驶在前面的公交车突然漏油,躲避不及滑倒摔伤,去医院自付医药费后,却一直等不到处理结果。不久前,今日芜湖客户端用户张先生投诉了自己的遭遇。
“5月2日下班的时候,我和以前一样,骑电动车回家,可是行驶到万春西路附近的时候,突然前面的公交车在漏油,地上全是汽油,因为事发突然,避闪不及,就摔倒了。”市民张先生是这件事情的受害者之一,“随后,还有4位骑电动车的市民和我一样,也摔倒了”。张先生透露,事情发生后,驾驶员立即下车了,也安抚大家表示如果是他们的责任,一定会承担此事,“但是随后公交集团来了个安全员,却表示不会处理这件事情,让我们去法院告他们,这太不负责任了。”摔倒后,张先生的手部擦伤,去医院检查治疗费用200元左右也是他自己垫付的。“我是安装家具的,手摔伤肯定不能上班,也请了两天假,衣服也摔坏了,我觉得如果是公交集团的责任,他们需要赔偿我医院费、误工费和衣服损伤费的。”张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医药费200元左右,裤子200元左右,工资270元/天,一共是940元。我也没有什么大事,所以营养费什么的就不需要了”。张先生说,到目前为止,只接到过一次公交集团的电话,说希望可以见面协商处理此事。“但是具体哪天,却一直没有明确答复,我希望这件事情能尽快得到处理。”
据芜湖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2日17:40分左右,17路驾驶员柳良玉驾驶6176公交车,在万春西路玫瑰庄园辅道内自西向东正常行驶过程中,压到辅道内窨井盖,窨井盖翘起并砸到该车车底发动机油底壳,致使车底部损坏、造成漏油,油污流淌到路面,导致在路面上电动车骑车人相继滑倒。事故发生后,驾驶员进行报警处理,伤者至医院检查伤情无大碍,目前医疗费伤者自己垫付,同时公交车被拖回公交修理厂。“目前该事故正在警方调查处理中,我们还在等交警调查认定结果,寻找第一责任人。我们公司也将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分析成因,并做好与伤者对接,妥善处理此事。”
对于此事,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祥强表示,首先事故需要交警部门进行勘察,确定事故成因,决定责任承担。其次,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划分的责任,伤者可以就自己的损失进行主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财物损失费等,伤者应就主张的相关费用提供证据。伤者和责任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江晚报记者 汤荣汛实习生 湛宗荣 胡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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