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市应急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9~2020年度冬春救助工作。通知指出,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意识,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好落实。
通知要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安排乡镇(街道)和村(居)专门人员走进受灾农户,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需求。科学开展冬春救助需求评估,客观反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受灾群众冬春救助需求。
各地要按照“分类救助、突出重点”原则,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救助。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各级业务部门要主动开展救助监督检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王海澄 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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