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网报道,3月13日下午,淮南市寿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来宾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
2006年至2018年初,张来宾利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王某等29人贿赂款共165万余元,为王某等人在承揽工程、拆迁安置、职务晋升、企业政策补助、项目申报等方面提供帮助和照顾;
收受吴某向其贿赂的位于寿县现代汉城价值567万余元房产,以感谢张来宾长期以来在吴某公司承包保洁项目等方面提供的帮助。
张来宾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出具证明,将原属于寿春镇政府的拆迁补偿款52万余元补偿给了何某,张来宾滥用职权的行为造成了国家损失。
庭审中,张来宾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对滥用职权的事实及定性以及收受吴某房产和部分现金的定性提出异议。由于控辩双方争议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聊时局(ID:shijuguanzhu)了解到,2018年6月6日,张来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8年12月14日,由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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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