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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岩塘血案宣判:精神病人刺死村民组长被判无期

2018-10-19 13:31:58   来源:黄山在线

据黄山在线报道,10月16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歙县宣判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吴宏伟是一名精神病人,行凶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2017年9月,徽州区岩寺镇翰山村岩塘组村民吴宏伟怀疑有人跟踪并意欲加害于他。当月23日清晨6时许,其起床后担心有人加害他及家人,便从厨房拿了一把尖刀插在腰带里,后到同村村民组长吴某家中,请求组长帮忙调查跟踪他的人。后二人一同到邻居谭某家谈论此事,在交谈过程中,该村民组长怀疑吴宏伟欠高利贷,便打电话给其哥哥,通话过程中,吴宏伟听到村民组长说其欠高利贷并骂其神经病被激怒,随即拿出尖刀捅刺该组长,并紧随组长在室外继续捅刺,在组长受伤倒地后仍不罢手,其父母赶到后将其拉住。被害人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多人报警,吴宏伟电话报警并在家中等候处理。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吴宏伟患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目前病情已缓解,对本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宏伟因怀疑有人跟踪并加害于己,在向被害人吴某寻求帮助时,故意使用单刃尖刀连续捅刺吴某,造成吴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宏伟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以严惩。鉴于吴宏伟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且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吴宏伟家属代为赔偿经济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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