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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试点民办高校职校学费住宿费自主定价

2018-06-20 09:19:56   来源:安徽网

日前,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印发《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放开教育收费的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实行自主定价。

2017 年,我省放开了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今年,我省决定进一步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自2018 年秋季学期开始,将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职业院校,包括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民办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民办技工院校等。

其中,独立学院已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的,纳入放开民办教育收费试点范围;公办普通高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举办的,符合《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学院,赋予一定收费自主权,经审核后高校可以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文科类专业上浮不超过10%,理科类专业上浮不超过20%,下浮幅度不限;暂时未达到规定的独立学院,收费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放开教育收费的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实行自主定价,由学校根据教育培养成本、住宿成本、办学水平、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试点放开的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以及非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学费、住宿费执行前应报所属价格、教育或人社部门备案。

许才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冯李华

    责任编辑:祁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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