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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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 |
东 面 |
南 面 |
西 面 |
北 面 |
1 |
合肥市胜利路小学 |
胜利路街道、长淮街道交界(不含恒大中央广场) |
胜利路 |
淝滨路 |
北一环 |
2 |
合肥市滁州路小学 |
淮南铁路至史家河(安美商业街)至明光路 |
一环路 |
南淝河 |
胜利路 |
3 |
合肥市瑶海实验小学 |
铜陵路至凤阳东路至天长路至临淮路至东一环至长江东路 |
淮南铁路 |
三里街街道、长淮街道交界 |
三里街街道、长淮街道交界 |
4 |
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 |
铜陵路 |
淮南铁路 |
长江东路至东一环至临淮路至天长路 |
凤阳东路 |
5 |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 |
铜陵路(含华业苑) |
和平路 |
明光路至史家河(安美商业街) |
淮南铁路 |
6 |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新海分校 |
郎溪路 |
乐水路至漕冲路至淮南铁路 |
采石路(不含新安江路以北东七社区) |
长江东路(不含原幼师宿舍) |
7 |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长乐路校区 |
广德路 |
淮南铁路线 |
郎溪路 |
长江东路(不含327地质队宿舍) |
8 |
合肥市和平小学 |
铜陵路 |
滨河路 |
一环路至明光路 |
和平路(含省直和平花园) |
9 |
合肥市和平小学二小(大兴分校) |
兴集社区、兴油冲、钟油坊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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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肥市和平小学三小(襄河路校区) |
大店社区、王岗社区长江东路以南部分(以顺祥路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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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合肥市和平小学花冲分校 |
当涂路 |
淮南铁路(含和平苑) |
铜陵路 |
长江东大街 |
12 |
合肥市隆岗小学 |
当涂路 |
南淝河 |
铜陵路 |
裕溪路 |
13 |
合肥市蚌埠路第四小学 |
当涂路(不含宝业东城广场、花冲苑、安大东校区) |
长江东路 |
铜陵路 |
方庙街道南界 |
14 |
合肥市蚌埠路第三小学 |
当涂路 |
长江东大街 |
铜陵路 |
长江东路 |
15 |
合肥市和平小学东校 |
当涂路 |
裕溪路(不含裕溪路以北螺丝岗村民组) |
铜陵路 |
淮南铁路(不含 华业苑、和平苑) |
16 |
合肥市和平东校幸福路校区 |
龙岗路 |
南淝河 |
采石路 |
裕溪路至郎溪路至团结路 |
17 |
合肥市螺岗小学 |
红旗大市场西边(含市场) |
南淝河 |
当涂路(含裕溪路以北螺丝岗村民组) |
裕溪路(含裕溪路以北小朱岗村民组) |
18 |
合肥市蚌埠路第五小学 |
采石路(不含 合钢生活区) |
淮南铁路 |
当涂路 |
方庙街道南界(春暖花开小区以西,不含博奥名苑) |
19 |
合肥市新安江路小学 |
合钢副业队生活区 |
和平路及钢西、钢中生活区 |
福满华庭、钢北二村、三村生活区 |
钢北生活区 |
20 |
合肥市行知学校 |
玉兰苑一期至二十埠河 |
长江东路(含三二七地质队宿舍区、原幼师宿舍区) |
春暖花开小区以东(含春暖花开小区) |
临泉路 |
21 |
合肥市裕溪路学校 |
裕溪路以北的化工厂生活区及小窦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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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合肥市庐东学校 |
瑶海区与 肥东县边界 |
瑶海区与 包河区边界 |
合钢二厂路 |
裕溪路 |
23 |
合肥市三十埠小学 |
三十埠社区、大彭社区、大店社区刘小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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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合肥市东风小学 |
伏龙社区、水岸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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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合肥市大店小学 |
大店社区、王岗社区长江东路以北部分(以顺祥路为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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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合肥市马岗实验小学 |
九狮水岸小区 |
龙岗开发区南界 |
广德路 |
长江东路(含路北马岗社区) |
27 |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 |
顺祥路 |
长江东路(不含马岗社区) |
玉兰苑一期至二十埠河 |
临泉东路至吴敬梓路至明皇路(含丽水天锦苑) |
28 |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明皇路校区 |
半塔路至铁路线 |
临泉东路(含恒大城) |
顺祥路至明皇路至吴敬梓路 |
包公大道 |
29 |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包公校区 |
瑶海区与肥东县边界 |
临泉东路(不含恒大城) |
半塔路至铁路线 |
包公大道 |
30 |
合肥市郎溪路小学 |
吴敬梓路 |
临泉东路(不含丽水天锦苑) |
二十埠河 |
包公大道 |
31 |
合肥市长淮新村小学 |
全椒路 |
三里街街道、长淮街道交界 |
胜利路街道、长淮街道交界(含恒大中央广场) |
临泉路 |
32 |
合肥市第七十中学 |
全椒路至铁路线至铜陵路 |
临泉路 |
站西路至铁路线至新蚌埠路 |
北二环 |
33 |
合肥市临泉路第二小学 |
站西路至铁路线至新蚌埠路 |
北一环 |
淮南路至凤台路至白龙路至新蚌埠路 |
北二环 |
34 |
合肥市元一名城小学 |
淮南路至凤台路至白龙路 |
新蚌埠路 |
板桥河 |
板桥河 |
35 |
合肥市临泉路第一小学 |
安大东校区西围墙 |
方庙街道南界 |
全椒路 |
临泉路 |
36 |
合肥市香格里拉小学 |
当涂路 |
临泉路 |
全椒路至铁路线至铜陵路 |
北二环 |
37 |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 |
景辉家园、天使苑、聚业苑二期、博澳名苑东围墙 |
宝业东城广场至博澳名苑南围墙 |
宝业西围墙起至凤阳路至凤阳支路至安大东校区西围墙 |
临泉路安大东校区起至站塘新村小区、万福家园、景辉家园小区北围墙 |
38 |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站塘校区 |
二十埠河 |
方庙街道南界(不含站塘新村、天使苑、聚业苑二期、万福家园、景辉家园) |
当涂路 |
包公大道 |
备 注 |
全区各小学学区,详见本区学区图 |
瑶海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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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 |
东 面 |
南 面 |
西 面 |
北 面 |
1 |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北校区 |
铜陵路 |
胜利路至淮南铁路至一环路至长江东路 |
淝滨路 |
临泉路至全椒路至铁路线 |
2 |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
铜陵路 |
南淝河 |
胜利路至南淝河 |
淮南铁路(含华润紫云府) |
3 |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南陵路分校 |
当涂路 |
淮南铁路(含和平苑) |
一环路至长江东路至铜陵路 |
临泉路 |
4 |
合肥市第四十一中学 |
当涂路(不含裕溪路以北螺丝岗村民组) |
裕溪路 |
铜陵路 |
淮南铁路(不含和平苑) |
5 |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 |
郎溪路(含裕溪路、铁路线以南的钢南社区,不含化西生活区) |
南淝河 |
铜陵路 |
裕溪路(含裕溪路以北城东街道地区,不含裕溪路以南的化南生活区和省安装公司) |
6 |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新校区 |
瑶海区与 肥东县交界 |
瑶海区与 包河区交界 |
郎溪路(含裕溪路、铁路线以南的钢南社区,不含化西生活区) |
龙岗开发区南界 |
7 |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东校区 |
瑶海区与肥东县交界 |
龙岗开发区南界至肥东边界 |
郎溪路至长江东路至广德路 |
包公大道 |
8 |
合肥市行知学校学苑校区 |
郎溪路至长江东路至广德路 |
新安江路 |
二十埠河至临泉路至东二环路 |
包公大道 |
9 |
合肥市行知学校站塘校区 |
二十埠河 |
临泉路 |
铜陵路 |
北二环至包公大道 |
10 |
合肥市第四十中学 |
郎溪路 |
和平路至淮南铁路 |
当涂路 |
新安江路 |
11 |
合肥市裕溪路学校 |
广德路 |
化工厂生活区南区(含安装公司宿舍) |
郎溪路至淮南铁路至化工厂生活区西区 |
新安江路 |
12 |
合肥市第七十中学 |
全椒路至铁路线至铜陵路 |
临泉路 |
板桥河路 |
北二环 |
备 注 |
全区各初中学区,详见本区学区图 |
2018年瑶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基〔2018〕9号)、《关于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8〕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合肥东部新中心、打造活力新瑶海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区教育体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规政策。各学校在区教育体育局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制定本学校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具体方案,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二)依法依规原则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十项严禁”、“六个杜绝”纪律要求。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三、招生办法
原则上小学入学儿童年龄为截至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前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简化报名流程,市教育局会同市数据资源局研究开发“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2018年将在市区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操作方法、时间安排见附件)。各学校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人员培训,各小学要做好毕业学生及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新入学学生家长报名登记指导、接待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本区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新建学校学区:
(1)合肥市和平东校幸福路校区:东面龙岗路,南面南淝河,西面采石路,北面裕溪路至郎溪路至团结路。
(2)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站塘校区:东面二十埠河,南面方庙街道南界(不含站塘新村、天使苑、聚业苑二期、万福家园、景辉家园),西面当涂路,北面包公大道。
(3)合肥市大通路小学长乐路校区:东面广德路,南面淮南铁路线,西面郎溪路,北面长江东路(不含327地质队宿舍)。
(4)合肥市和平小学三小(襄河路校区):大店社区、王岗社区长江东路以南部分(以顺祥路为界)。
(5)合肥市行知学校站塘校区(初中):东面二十埠河,南面临泉路,西面铜陵路,北面北二环至包公大道。
2.随迁子女入学
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居住证所在区域到相应的现场审核服务点学校(见附件)现场审核。现场审核依据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具备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具备与用人单位签定的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务工合同;
(2)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户籍在瑶海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本区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租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现场审核;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租住地所在区域相应现场审核服务点学校(见附件)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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