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要不是涂法官的谆谆教诲,我可能会犯下更大的错误。衷心感谢所有执行法官、感谢六安中院,是你们在关键的时候挽救了我!”5月22日,被执行人杨某专程从合肥来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绣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八个字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涂海洋法官手中。
经常会有申请执行人因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给法官送锦旗,但被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还比较鲜见。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市中院在执行某公司与杨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某不仅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而且听信他人“计策”,先后将法院欲冻结的工程款55.6万元转移到以其子名义开立的账户中,将其妻名下位于合肥市的房产以买卖的名义转移登记在其子名下,且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企图逃避债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涂海洋作为该案执行法官,一方面耐心地向杨某宣传相关法律,动员其积极履行债务;一方面深入调查,多方查证,固定了相关证据。同时,还专门传唤杨某及其妻儿来法院谈话,督促杨某履行债务。然而,杨某及其家人不仅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且质疑法院办案的合法性及合理性。鉴于杨某拒不如实报告财产,法官宣布拘留杨某十五日。
在杨某拘留期间,涂海洋又多次到拘留所提审杨某,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杨某幡然醒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通过电话说服家人帮助履行130余万元债务。后来,杨某在《悔过书》中写到:“是涂法官的精心教育和耐心说服,让我思想上得到了启发,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以后,我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教育好自己的家人和孩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孙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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