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在线讯 (记者 韦韬) 自2017年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对安徽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以来,针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合肥市滨湖新区强化红线意识,坚持生态优先,2017年底之前,对涉及责任整改的岸上草原旅游项目清除、十五里河入湖口湿地恢复等9个问题完成整改,并于近日向社会公示整改情况。
岸上草原滑草设施整改前
岸上草原滑草设施整改后
按照要求,滨湖新区建设管委会敦促包河区印象滨湖旅游公司2017年8月前完成拆除临时码头、滑草等岸上草原旅游项目,关闭营利服务设施,退出侵占的巢湖湖面。妥善处置停车场,覆土复绿、恢复原状8个,符合用地规划的1个完善申报手续,其中最大的3万平米停车场全部拆除,纳入“渡江馆西侧湿地修复工程”,由包河区完成。结合专家意见,结合现状坡地,在非农区域片植杉科等乡土树种、野生植被,努力保护巢湖北岸生态功能。
岸上草原游船码头整改前
岸上草原游船码头整改后
通过整改,退还侵占的十五里河入湖口以西、派河入湖口左堤外侧湿地,清除建筑垃圾,清运土方,在保障巢湖堤防安全的基础上,适当开挖水面,沟通水系,增植芦苇等湿生乡土植被,涵养巢湖北岸湿地生态系统。
派河口左堤外侧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整改前
派河口左堤外侧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整改后
通过整改退还侵占的派河入湖口左堤区域,清除20万土方,结合引江济淮派河口船闸工程和巢湖防洪保安要求,适当开挖水面,坚持“去园林化”,增植乡土植被,力求恢复区域生态。
十五里河入湖口以西湿地恢复中
十五里河入湖口以西湿地恢复后
据了解,滨湖新区严格遵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配套法规和文件要求,以《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时间(2014年12月1日)为节点,之前审批的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在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继续实施建设,对未开工的严格审查,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之后审批的项目,已完工的采取措施确保不对巢湖水环境造成影响,未开工且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一律停止建设。
滨湖新区将全面贯彻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关于巢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停止不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开发建设行为。
责任编辑: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