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新闻门户网站 安徽青年报官方网站 安徽省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安青网>安徽网事 >正文

淮南:存车就得交充电费捆绑“套餐”?

2018-02-09 16:17:22   来源:淮南网

中燃小区居民质疑该收费存霸王条款

“我们小区车房存放电动车以前都是按17元/月收的,现在却按35元/月收,里面包含了20元/月的充电费。如果不交充电费,就不能在车房内存放电动车,这不是霸道条款吗?”近日,住在田家庵区中燃小区的居民致电淮河早报、淮南网,反映小区居民在存放电动车上遇到的难题。

居民反映:要在小区车房内存电动车,必须交纳充电费

据居民们反映,中燃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其车房存放电动车的费用原先是按照17元/月。可从今年1月份开始,小区物业却要求在车房内存放电动车的业主每月交纳35元,其中15元是停车费用,20元是充电费用;而且车房门口也明文规定只有交了充电费的电动车才能把车子存放在车库内,如果不交,则不能存放。“我们有些业主每天都是在单位或店里充电,根本不需要到车房里充电,可车房却以‘搭售’的方式,强行要求业主交纳每月20元的充电费用,这是不是太不合理了?”在采访中,居民们还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因为怕电动车放在楼道内会丢失,所以他们很多人在无奈之下都交了充电费,这一交就是一年的费用240元,比存车费还高。他们纷纷认为,物业的如此做法属于霸王条款,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此事。

记者调查:门口贴通知,看门人含糊其词

接到居民的反映后,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于近日来到了中燃小区,并在居民的指引下找到了位于小区大门不远处的一个非机动车存车房。在车房门口,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看到上面张贴了几张通知,其内容确实如居民所反映的那样,规定居民存放电动车必须交停车费(15元/月)+充电费(20元/月),否则不予存放。而当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向车房看门人求证时,其却含糊其词,说这个车房是私人承包的,之前确实要求过存车的居民必须交充电费,但现在不强制了。可当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询问车房内是否存在没有交充电费的电动车时,其却不吱声了。

物业:已要求车房整改,但之前所收费用不退

随后,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几经打听找到了小区物业的负责人,据其介绍,因为中燃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居民们也不交物业费,所以小区管理比较混乱。为了加强对小区停车方面的管理,今年1月份车房采取了此措施,目的是防止外面的车辆存放在本小区内。不过,他们现在已要求车房整改,对于前来存车的居民如果没有充电需求的,不再收取他们20元/月的充电费;对于有充电需求的居民,则是按照充电一次多少钱来收取。但对于居民反映的已经交了一年的充电费用问题,该负责人称不退还,并称并不是只有他们小区的车房这样收费。

物价局:属市场行为,不属于其管辖范围

针对居民的质疑,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拨打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非机动车存车费用是市场行为,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应由小区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定价。

房管局:接到反映会核实情况进行处理

随后,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又联系了市房管局物业管科,其工作人员称他们并没有接到相关投诉,如果接到他们会核实相关情况,然后进行处理。

图:张贴在车房门口的通知

    责任编辑:杜宇

    今日古诗词
    免责声明: 网站内所有新闻页面未标有来源:“安青网-安徽青年报”或“安青网”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安青网联系。转载稿件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