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停车,必须按规定在车后放置警告标志,这样才能有效提醒后方车辆,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11月15日上午,一辆小车驾驶员因为爱子心切,让妻子抱着孩子在应急车道“解手”,但并未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受到了教育和处罚。
11月15日上午10时05分许,高速一大队民警巡逻至G50沪渝高速下行线285KM处,发现前方有一黑色轿车开启故障灯停靠在应急车道上,而该车旁边一婴儿在女子的怀抱里正在“解手”,但后方竟未放置警示标志。待执勤民警走近该车时,该车车主对执勤民警解释说自己孩子急着上厕所,准备马上就走。执勤民警立即要求该男子站在护栏外以免发生意外,配合民警执法。在固定了违法证据后,执勤民警要求该男子驾车往下一高速出口收费站处接受处理。
在宣城东收费站广场,执勤民警对该男子开展批评教育,指出其违法停车的危害性,并告知其在紧急情况下停车需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随后执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对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王俊文 记者 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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