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回家探亲,母亲出工给人家采摘莲子,按天结算酬劳。我一时兴起,跟过去一瞧究竟,没想到,昔日的田田洼洼已被平整一新,全部种上了莲蓬,那一眼望不到头的绿色与落日的余晖相得益彰,共同谱写了一幅江南田园风光图,美不胜收。
新的承包大户是本村人,年轻时做过包工头,积累了不少身家。他和我闲谈起来,这些稻田和旱地可以充分的利用起来,低洼处的稻田可以种莲蓬、采莲子。在靠近堤坝的地方挖一条深沟,养龙虾和鱼;地势稍微高一点的稻田就去种些经济价值高的谷物;至于那些后山的旱地,就用来养鸡、养鹅、养羊、养牛,鸡蛋、鹅蛋以及牛羊肉用真空包装后发往合肥或者江浙地区销售。看得出来,他非常看好家乡的发展。
说起这一切,还得归功于土地流转制度。国家创造性地将土地权利一分为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国家,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归承包人。近40年前,在安徽小岗村进行的生产责任承包制极大地释放了农村中蕴含的生产力,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同“对外开放”一起共同构成我国的基本国策。40年后,党中央决策群体高瞻远瞩、审时度势,针对农村地区存在的地块过小,机械化水平低等问题,允许转让土地经营权,助推发展现代化农业。
土地流转之后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从农户的角度来说,他们可以获得土地流转收益。要知道,以前这些土地的“主人”都是背井离乡外出务工,土地白白荒芜,浪费严重;其二,可以适时提供部分就业岗位。农村地区留守的大部分是老人和儿童,爷爷奶奶在家带孙儿孙女,老人的时间往往都很富足。如果他们愿意,可以自愿去卖工出力,一方面可以贴补家用,另一方面可以杜绝搓麻将等恶习;第三,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以前的小农作业时代,各家各户“自扫门前雪”,施化肥、打农药,环境搞的很差,河流里的小鱼小虾都灭绝了。如今,随着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的普及,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最后,受惠的还有承包户。以国家的政策支持为靠山,只要他们勤劳肯干,腰包鼓鼓自然不在话下。
谈及未来的计划,这片土地的“新主人”显得雄心勃勃。他表示,明年开始要把农家乐搞起来,乡村垂钓、农家饭、乡村卡拉OK......我觉得,他会美梦成真!
作者 朱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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