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新闻网9月19日讯(通讯员: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 帖广水)9月16日凌晨1时49分许,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接到报警,八公山区第二小学路段,一辆轿车掉进了城市管网六米深的大坑。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时,消防队员正在现场施救。不一会儿,抢救出一位腿部受伤人员王瑞某,民警询问事故发生过程,王瑞某说“酒驾”,民警又问:“车里就你一个人吗?”王瑞某说:“几个人,我记不清了。”也记不清谁开的车和事故过程。
不一会儿,现场赶来两位年轻男子,其中一位叫王某的说,事故发生时轿车是站在旁边的好朋友开的,但王某的这位好朋友却不敢承认。据一位派出所民警说,他们赶到现场时看到这两个人是从后车门上爬上来的。民警将王某和王瑞某一同带到医院抽血。后经询问,王某承认了酒后肇事的事实。
9月18日,经检验鉴定机构检测,王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属醉酒驾驶。王某将面临1-6个月的拘役处罚并被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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