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新闻门户网站 安徽青年报官方网站 安徽省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安青网>安徽网事 >正文

绩溪:一时冲动惹出祸端 领刑受罚悔莫及

2017-08-18 14:41:37   来源:皖南晨刊

绩溪讯(胡毓梅)一次朋友小聚却引发张某等三人牢狱之灾,原因仅仅是他们不愿包容别人说话声音大。近日,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张某、刘某、孙某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6年10月13日凌晨,被告人张某同刘某、孙某等人在某烧烤店吃夜宵。由于邻桌人多吵闹,打扰了张某等人谈话。张某提醒无效后,遂用一酒瓶扔向对方餐桌,后又将该餐桌掀翻在地,并与在此桌就餐的王甲等人发生扯打。刘某、孙某见状,遂上前将被害人王甲拽出夜宵棚外,追至报刊亭附近用拳头击打,并在王甲倒地后继续踢打,致王甲轻伤。张某与另一被害人王乙在该烧烤店门边扯打,张某随手拿起店旁的不锈钢脸盆砸向王乙面部,致王乙受轻微伤。事后,张某等人迅速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因邻桌讲话声音大,为发泄自己不满情绪,就用啤酒瓶砸向邻桌并掀翻其桌子,挑起事端,并致一人轻微伤。被告人刘某、孙某参与殴打,致一人轻伤。三名被告人共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已共同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结合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杜宇

    今日古诗词
    免责声明: 网站内所有新闻页面未标有来源:“安青网-安徽青年报”或“安青网”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安青网联系。转载稿件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