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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拖拉机凌晨肇事仓惶逃逸 警方三小时快速破案

2017-05-25 16:49:38   来源:皖南晨刊

泾县讯(董治纲方建兵)5月18日,在泾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小时快速破案,将违法肇事司机绳之以法。

5月18日凌晨4时50分,泾县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接报警:“在泾县泾川镇巧峰路段,一辆摩托车被撞,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该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交警赶到现场勘察后发现,这是一起明显的逃逸事故。为快速侦破案件,该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兵分两路,一路以现场为中心向周围村庄展开入户走访,一路在现场进行证据收集。当时天还没有亮,光线不足,给收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5时50分,入户走访的民警发现路旁居民汪某院内有一小型监控,当民警对他进行正常询问时,汪某神情很不自然,称此监控已损坏。民警要求看看监控设备是否能够修复,汪某紧张的说监控设备不在家,已当废品卖了。

民警感觉到蹊跷,追问此监控是什么时候找谁安装的,废品又是卖给谁了,汪某却不愿意配合询问。随后,民警告知汪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不配合导致严重后果,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此时,汪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将暗藏在家中厕所里的监控电脑设备交出。

通过监控画面,办案民警发现,5月18日4时许,汪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变型拖拉机准备倒车驶入205国道时,与由南向北直行王某驾驶皖PQ5037号“五羊-本田”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刮撞,致王某受伤,车辆部分损坏。事发后,汪某驾车逃逸后,并将监控设备藏于厕所。

至此,历经3个小时的艰苦侦查,案件终于告破。等待汪某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目前,汪某已被泾县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15日,并于当日由泾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送往宣城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责任编辑: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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