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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诊所内丢宠物法院调解获赔偿5000元

2017-04-24 10:03:44   来源:合肥在线

原标题:宠物诊所内丢宠物法院调解获赔偿

2016年10月30日,种某某因怀疑宠物犬患有皮肤病,遂将该宠物犬交由女儿送至合肥庐阳区某宠物诊所查看。因该宠物诊所顾客较多,种某某的女儿遂将宠物犬寄放在宠物诊所后离开。当日下午,该宠物犬自宠物诊所内跑出。宠物犬丢失后,种某某及宠物诊所多方寻找未果,种某某遂以宠物诊所侵权为由诉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宠物诊所赔偿其泰迪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损失、医疗费损失等各项损失合计22274元。本案开庭审理后,经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宠物诊所赔偿种某某5000元。

对于此种类型的案件,受损失的当事人往往难以维权。首先,丢失宠物本身价值难以确定。在现实生活中,购买宠物者往往没有保留购买宠物的凭证,或者交易时根本没有价款凭据。另外,宠物被饲养一段时间后,其价值往往与购买时的价值存在差距。其次,关于诉讼案由的选择往往影响受损失的当事人的赔偿数额。宠物所有者将宠物交付宠物诊所,双方之间形成合同关系。宠物在宠物诊所丢失,宠物所有者既可以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宠物诊所,也可以以宠物诊所侵权为由起诉宠物诊所。当事人如何选择对于可能获得的赔偿会产生一定影响。针对前述诉讼风险,建议宠物所有者在将宠物交付宠物诊所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同时,因我国合同法未将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违约责任承担范围之内,若受损失的当事人认为丢失宠物给其带来了精神痛苦,确实存在严重精神损害,可以选择侵权之诉。 成婷婷 王婕

    责任编辑: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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