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全市各项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市文明委日前决定开展第十九届铜陵市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
市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命名实行届期制,每三年一届,届满后所有单位需重新申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包括乡镇、社区和村),均可申报第十九届市文明单位:2014年以来,在全市各个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连续获得并保持两届县区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达到《第十九届铜陵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第十八届铜陵市文明单位;近三年在全国、全省、全市或本系统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单位。2016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和违法案件,员工有刑事案件,单位有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有严重负面网络舆情等,出现与文明单位称号不相符的事件或行为,被中央、省市主要媒体和网络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得申报。评选命名分为检查考核、审核确定、命名表彰等阶段,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时间截至4月8日;各推荐单位提交推荐报告时间截至4月14日。铜陵日报 (记者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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