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花甲老人薛某某和古稀老人熊某某都是五保老人,两人都住在肥东县八斗镇中心敬老院。两人比邻而居,平时关系还好。2016年8月份的一天,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打斗。最终熊某某被推搡倒地后身亡。2月13日,薛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合肥市中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2016年8月4日14时许,薛某某与熊某某在敬老院5号楼2楼走廊上因琐事发生争吵,薛某某朝熊某某面部打了两巴掌。熊某某感觉自己吃了亏,持一把剪刀进入薛某某的房间,薛某某夺下剪刀后,将熊某某推倒在地,熊某某头部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6年8月18日身亡。经鉴定,熊某某是头部摔跌致重度颅脑损伤并发肺部感染死亡。
检方认为,薛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薛某某表示,他和熊某某平时关系挺好。因为熊某某平时喜好喝酒,事发当天,熊某某喝了些酒,与自己发生了争执,“他从他房间拿了剪刀过来要捅我,说我腿不好,能搞得过我。”结果,却被薛某某一把推倒在地。
事发后,薛某某将此事告诉了敬老院院长,院长打电话报警,120救护车随后将熊某某送往医院抢救。其辩护人认为,首先熊某某喝酒后自控能力下降,另外,熊某某拿着剪刀进入薛某某房间欲伤害薛某某,熊某某有错在先。
此案未当庭宣判。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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