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日前,在天长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一起拖了8个多月的“老大难”纠纷终于圆满调解成功。
原来,去年4月8日,25岁的小江来到天长一家门业公司推销铝材,因为不熟悉地形和环境,他不慎一脚踏空,摔到地下车库的门口。门面房和地下车库的落差将近3米高,导致小江摔断了3根肋骨,手臂和手腕也多处骨折,花去了住院医药费用2万余元。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始终未能解决。1月15日,小江来到门业公司,将大门锁上,该公司经理徐某随后报警。
千秋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进行劝解。民警明确指出,门业公司门前到地下车库之间没有采取任何防范隔离措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小江摔伤,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门业公司应承担一部分“无过错的责任”;同时,民警指出小江系成年人,不小心跌落摔伤,自己也有责任。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徐某同意赔偿小江各种费用4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1月16日下午,民警回访时,发现该公司已经安装、加固了门前的防范隔离护栏。
(徐晓许开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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