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女子离婚分套房还没过户就被法院查封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近日,肥西县居民周云一直担心法院判给她的房产能否被“解封”。原来,周云和爱人许某协议离婚后,明确房产归女方所有。没想到,周云还没来得及过户,前夫就因出事故撞伤人导致这套房产被法院查封。“今年7月底,法院作出判决明确房产是我的,但一直不给房子解封。”周云说,她为这事情跑了近两个月,都没结果。
离婚一年后,房产被查封
9月19日,记者采访周云时,看到了她和前夫许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是2015年3月10日在肥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主持下签的。
该协议书写明,离婚后,许某名下位于肥西县上派镇上磷路一套房产归周云所有。“我们在这套房子里住了快10年,我靠在肥西理发,把家庭撑起来,还供孩子上了大学。离婚的时候,我老公同意这套房子归我,我也就能继续供孩子读书了。”周云说。
离婚后,周云也想到去过户,但面对较高的税费,她一时半会拿不出那么多钱,只好一直拖着,“当时我想离婚协议里房产都归我了,肯定没啥事,等我凑够钱,再去办过户。”
今年6月21日,周云到房产局过户时,得知房产已经被肥西县法院查封,不能过户。
记者从肥西县法院获悉,去年12月16日,周云的前夫许某将肥西一名老大爷撞成重伤。为讨要医疗费,老人的家属一纸诉状将许某告上法院。今年1月21日,肥西县法院作出判决,查封了许某名下位于肥西县上派镇上磷路的这套房产。“协议离婚明确房产是我的,怎么能查封?”周云得知这一消息后,有点接受不了。
法院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
为确认被查封的房产属于自己,周云一纸诉状将前夫许某告上法庭。
今年7月26日,肥西县法院对这起房产确权官司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周云与许某自愿离婚,双方已到离婚登记机关领取了离婚证。同时,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主持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因此,周云与许某的离婚行为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法院最终判定,被查封的房产归周云所有,同时,法院还判定许某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履行协议,协助周云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周云说,这一次,她不敢耽搁,赶紧着手办理过户事宜,“可哪知道,这套房产办理解封手续太难了。”
记者采访后法院同意解封
周云告诉记者,她担心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拍卖掉。周云还找到被前夫撞伤的受害者家属,对方也一直不愿意将房子解封。
9月19日,记者联系上了被周云前夫撞伤的受害者家属,对方不愿多说房子被查封的事,只是透露正在走司法程序。
当天,记者致电肥西县法院的沈姓副院长。沈副院长告诉记者,涉事房屋目前已经判定是周女士的,“房子被查封之后,周女士提出了异议,现在拿着判决书要求解封。但事故的受害方提出了异议,不同意解封。”沈副院长说,如何解决这件事,法院也在想办法。
就在记者采访法院后的第二天,周云接到了肥西县法院沈副院长的电话。沈副院长在电话中告诉她,9月19日下午,法院经过考虑、磋商,同意解封周女士的房产。
“我终于拿到执行号啦。”9月21日,周云兴奋地告诉记者,她终于拿到了法院的解封执行号,“立案庭这个周五会把有关材料交给执行局,解封就快了。”
责任编辑: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