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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状元郎师生通杯”青年之声 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6-08-29 16:50:06   来源:安青网

各市团委、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教育局、未保办、综治委预青办: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团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省教育厅、省未保办、省综治委预青办、省青法协共同举办“状元郎师生通杯”青年之声·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

安徽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

承办单位:

省未保委会刊——《安徽青年报·学生周刊》

协办单位:

安徽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

合肥状元郎教育动漫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

安徽青少年网、安青网

二、比赛方式

1.书面答题。大赛在2016年9月12日出版的《安徽青年报·学生周刊》上刊登知识竞赛试题及答题卡,参赛者需在答题卡上填写答案(答题卡可以复印),同时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参赛学校以校为单位填写集体参赛表(见附件)并报送答题卡。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路419号安徽青年报社,刘凤华收,邮编:230061。咨询电话:0551-62822938,咨询qq:274319768。答题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2.网络答题。网络答题分网页版与微信版。网址为:www.91sst.net,接受网页答题。微信答题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校园微门户”关注后参与答题。咨询电话:0551-62723318,咨询qq:3110053958。答题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个人一等奖200名,二等奖300名,三等奖400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名单将从所有题目都回答正确的答题卡及网络答题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所有获奖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大赛设优秀单位组织奖若干,对组织工作较好的单位及参赛学生达到300人以上的学校颁发单位组织奖,个人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广泛发动和组织全省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3.突出主题,强化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工作结合,将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纳入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月的重要内容,深入宣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省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养,进一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内务

司法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安徽省青年法律工作

犯罪专项组办公室者协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状元郎师生通杯”青年之声·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集体参赛表

学校名称

 

参赛方式

书面答题网络答题

指导老师

姓名:手机号:

姓名:手机号:

 

 

 

 

 

 

 

 

 

 

 

(学校盖章)

 

须知:书面答题的学校,请填写好附件后随答题卡统一邮寄至:合肥市长江路419号安徽青年报社刘凤华收。网络答题的学校,请填写好附件后发送至大赛邮箱:274319768@qq.com

2016两条例知识大赛文件附件

    责任编辑: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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