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讯今年44岁的被告魏某,为发泄兽欲,居然对工友的年仅4岁的女儿猥亵。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此案经芜湖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魏某有期徒刑1年。
经查,魏某与今年1月30日晚5时至18时许,被害人小燕(化名)单独到工地电工魏某的宿舍中看电视,期间被告魏某趁受害人父母不在现场之机,为发泄其淫欲反锁房门,对工友4岁女孩小燕进行猥亵,在猥亵过程中,被告人魏某还用手机拍摄了4张实施猥亵犯罪的照片。
被害人监护人发现此事后,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检查,经医院诊断,确定被告人为发泄淫欲,采取猥亵手段侵害未成年人小燕并致其人身损害的事实。
1月31日被害人监护人到芜湖经开区公安分局报案,魏某被抓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开区检察院以魏某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魏某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
穆成建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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